證券商於基金、境外華僑及外國人、保險業及大陸地區投資人買進之上市(櫃)、興櫃有價證券撥入其保管劃撥帳戶客戶帳後,其轉帳作業依下列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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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證券商於成交日次二營業日操作「保管機構客戶買進撥轉」交易(交易代號134)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審核無誤後,即將有價證券自客戶保管劃撥帳戶撥入客戶開設於保管機構之保管劃撥帳戶。證券商及保管機構得操作「保管帳戶買進撥轉查詢」交易(交易代號B99),查詢證券商轉帳之明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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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證券商有申報客戶遲延交割、更正帳號或其他原因未依前款所定之時間及交易辦理時,由證券商操作「存券匯撥」交易(交易代號130)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審核無誤後,即將有價證券自客戶保管劃撥帳戶撥入客戶開設於保管機構之保管劃撥帳戶。保管機構得操作「匯撥轉帳交易明細查詢」交易(交易代號167),查詢證券商轉帳之明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