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機構辦理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2月12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2月12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140002510號函修正第14條條文,自114年2月24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3年8月2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303487861號令、中華民國113年8月26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交字第11300162211號公告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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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機構得操作下列交易辦理擔保品保管專戶資料核帳及查詢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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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操作「境外投資活動擔保品保管專戶異動查詢/收檔」交易(交易代號773/773F),列印「境外投資活動擔保品保管專戶異動查詢單」,核對有價證券擔保品異動明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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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境外投資活動擔保品保管專戶餘額查詢/收檔」交易(交易代號774/774F),列印「境外投資活動擔保品保管專戶餘額查詢單」,核對有價證券擔保品餘額明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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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作「境外擔保品管理者查詢」交易(交易代號775),查詢擔保品管理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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