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會員未能持續符合結算會員資格標準之處理作業要點 (現行法規)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1月1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1月17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結字第1140300008號函修正第7點,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1月1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30367775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為有效執行結算會員資格標準第十條第八款規定,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1. 結算會員有未能持續符合結算會員資格標準之情事時,應於次月十日前向本公司申報,並於規定期限內改善。
  2. 結算會員有未能持續符合結算會員資格標準者,本公司採行措施如下:
    1. (一)函請結算會員提出原因說明及具體改善計畫,並持續提供最新財務相關資料。
    2. (二)函報主管機關。
    3. (三)於必要時進行查核,了解其財務、業務狀況,並進行追蹤輔導。
  1. 結算會員未能持續符合下列結算會員資格標準者,應限期於一個月內改善:
    1. (一)個別結算會員
      1. 1.流動資產總額連續五個營業日低於流動負債總額者。
      2. 2.負債總額扣除期貨交易人權益後,高於業主權益百分之八十者。
      3. 3.業主權益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八十者。
      4. 4.指撥專用營運資金未達一億元之個別結算會員調整後淨資本額低於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之百分之三十者。
      5. 5.指撥專用營運資金達一億元以上而未達二億元之個別結算會員調整後淨資本額低於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之百分之二十五者。
      6. 6.指撥專用營運資金或最低實收資本額達二億元以上之個別結算會員調整後淨資本額低於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之百分之二十者。
    2. (二)一般結算會員
      1. 1.流動資產總額連續五個營業日低於流動負債總額者。
      2. 2.負債總額扣除期貨交易人權益後,高於業主權益者。
      3. 3.業主權益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八十者。
      4. 4.調整後淨資本額低於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之百分之二十者。
    3. (三)特別結算會員
      1. 1.流動資產總額連續五個營業日低於流動負債總額者。
      2. 2.負債總額扣除期貨交易人權益後,高於業主權益者。
      3. 3.業主權益低於實收資本額者。
      4. 4.調整後淨資本額低於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之百分之二十者。
  1. 結算會員有下列情事之一,應限期於十五日內改善:
    1. (一)未依規定期限內取得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出具之評等報告者。
    2. (二)指撥專用營運資金未達一億元之個別結算會員,未依規定與結算銀行簽定不可撤銷之期貨保證金交割專用授信額度者。
    3. (三)結算會員辦理結算交割業務後,未依規定繼續繳存交割結算基金者。
  1. 結算會員有第三點之情事,且於最近一年內經限期改善次數已逾二次者,或限期改善期間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公司即調高該結算會員之結算保證金額度為公告結算保證金之一點二倍:
    1. (一)個別結算會員
      1. 1.流動資產總額低於流動負債總額者。
      2. 2.負債總額扣除期貨交易人權益後,高於業主權益者。
      3. 3.業主權益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六十者。
      4. 4.調整後淨資本額低於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之百分之二十者。
    2. (二)一般結算會員
      1. 1.流動資產總額低於流動負債總額者。
      2. 2.負債總額扣除期貨交易人權益後,高於業主權益者。
      3. 3.業主權益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六十者。
      4. 4.調整後淨資本額低於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之百分之二十者。
    3. (三)特別結算會員
      1. 1.流動資產總額低於流動負債總額者。
      2. 2.負債總額扣除期貨交易人權益後,高於業主權益者。
      3. 3.業主權益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六十者。
      4. 4.調整後淨資本額低於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之百分之二十者。
  2. 當結算會員持續五個營業日符合本公司結算會員資格標準時,本公司得於次一營業日取消調高結算保證金額度之措施。
  1. 結算會員未能持續符合結算會員資格標準中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者,應限期於一個月內改善。
  1. 結算會員因正當理由未能於限期改善期間內改善者,在期限屆滿前,得向本公司申請延展,延展期限不得超過第三點、第四點及第六點之規定,並以一次為限。但結算會員經董事會同意採行增資或發行次順位公司債方式改善第三點所定調整後淨資本額占未沖銷部位所需客戶保證金總額之比例,且以本公司期貨商申請緊急支應調整後淨資本額作業要點所定認可方式支應調整後淨資本額,以持續符合結算會員資格標準者,得申請延展期限最高至四個月。
  1. 結算會員經本公司限期改善而未辦理或辦理後仍未達標準者,本公司即終止其結算會員資格。
  2. 結算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前項辦理後仍未達標準:
    1. (一)期限內辦理改善達標準後,一個月內再次未符合同項結算會員資格標準者。
    2. (二)最近一年內限期改善次數逾三次者。
  1. 本作業要點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其修正時亦同。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