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會員未能持續符合結算會員資格標準之處理作業要點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月17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1月17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結字第1140300008號函修正第7點,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1月1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30367775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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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會員經本公司限期改善而未辦理或辦理後仍未達標準者,本公司即終止其結算會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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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前項辦理後仍未達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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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限內辦理改善達標準後,一個月內再次未符合同項結算會員資格標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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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一年內限期改善次數逾三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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