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 |
發文單位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
發文字號 | |
發文字號 | 保結基國字第10600142302號 |
發文日期 | |
發文日期 | 民國106年7月11日 |
相關法條 | |
相關法條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境外基金交易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配合事項
EN
第153-1條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境內基金交易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要點 第144條 |
資料來源 | |
資料來源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
要 旨 | |
要 旨 | 配合主管機關開放證券商以自己名義申購期貨信託基金,得由臺灣集中保 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款項收付作業,並配合實務作業需要,茲修正 「境內基金交易平台使用契約書(銷售機構專用)」、「境內基金交易平 台使用契約書(投信事業、期貨信託事業專用)」及「境外基金交易資訊 傳輸暨款項收付契約書(銷售機構專用)」 |
全文內容 | |
全文內容 |
主旨:配合主管機關開放證券商以自己名義申購期貨信託基金,得由本公司辦理款項收付作業,並配合實務作業需要,茲修正「境內基金交易平台使用契約書(銷售機構專用)」、「境內基金交易平台使用契約書(投信事業、期貨信託事業專用)」及「境外基金交易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契約書(銷售機構專用)」,並自106年7月31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正本:交易平台銷售機構、交易平台投信事業 副本: |
附件1-境內基金交易平台使用契約書(銷售機構專用) 附件2-境內基金交易平台使用契約書(銷售機構專用)第3條、第7條、第8條修正條文對照表 附件3-境內基金交易平台使用契約書(投信事業、期貨信託事業專用) 附件4-境外基金交易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契約書(銷售機構專用) 附件5-境外基金交易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契約書(銷售機構專用)第7條修正條文對照表 |
相關法條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境外基金交易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配合事項 民國106年7月11日 (歷史版次) |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境內基金交易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要點 民國106年7月11日 (歷史版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