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帳簿報表網路接收暨查詢作業配合事項 (現行法規)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6月2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6月27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140017204號函修正第8條條文、增訂第4條之1、第8條之1條文,自114年6月30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3年9月1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30349108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本配合事項依據本公司業務操作辦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0一條之規定訂定之。
  1. 參加人得使用電子郵件信箱或網際網路系統接收、查詢及列印本公司提供之帳簿報表(以下稱報表)檔案。
  1. 參加人辦理本項作業應備妥相關電腦設備,並依本公司提供之安裝及操作手冊設定系統環境。
  1. 參加人辦理本項作業之申請,應依下列程序辦理:
    1. 一、參加人應於報表網路傳送暨查詢作業系統上傳管理者憑證,填具「報表網路接收暨查詢作業申請書」指定管理者,並簽蓋原留印鑑,向本公司辦理申請。本公司審核無誤後,即將帳號及管理者初始密碼透過其電子郵件信箱通知參加人。
    2. 二、參加人管理者得以管理者憑證、帳號及密碼登入報表網路傳送暨查詢作業系統,新增系統使用者、上傳使用者憑證,並依業務需求設定使用者報表接收電子郵件信箱、報表接收及檔案下載權限等作業,遇使用者或憑證異動時,並應辦理相關變更。
    3. 三、參加人應妥善管理登入電子郵件信箱及網際網路系統之憑證及密碼,遇有異動情形時,應即辦理變更。
  1. 參加人為證券商者,申請由其總公司統籌收取總、分公司報表檔案,應依下列程序辦理:
    1. 一、總公司管理者於報表網路傳送暨查詢作業系統指定統籌收取總、分公司報表檔案之使用者憑證(以下稱指定使用者憑證),填具「報表網路接收暨查詢作業申請書」,並簽蓋原留印鑑,向本公司辦理申請。本公司審核無誤後,即將SFTP檔案伺服器帳號及初始密碼透過其電子郵件信箱通知總公司管理者,由其轉交統籌收取總、分公司報表檔案之使用者(以下稱指定使用者)。
    2. 二、指定使用者應妥善管理登入SFTP檔案伺服器之帳號及密碼,遇有異動情形時,應即辦理變更。
    3. 三、指定使用者憑證之變更及第二款SFTP檔案伺服器之密碼重設,應由總公司管理者登入報表網路傳送暨查詢作業系統辦理。
  1. 參加人辦理管理者之異動、密碼重設、憑證變更或證券暨期貨相關單位共用憑證(下稱證期共用憑證)效期更新,應依下列程序辦理:
    1. 一、參加人之管理者姓名、電話、電子郵件信箱之異動,或其密碼遺忘之重設,應以管理者憑證登入報表網路傳送暨查詢作業系統辦理變更。
    2. 二、參加人之管理者憑證變更,應於報表網路傳送暨查詢作業系統上傳變更後之管理者憑證,及填具「報表網路接收暨查詢作業申請書」,並簽蓋原留印鑑,向本公司辦理變更事宜。
    3. 三、參加人之管理者使用證期共用憑證辦理憑證效期更新作業,應以已向臺灣網路認證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更新權限之證期共用憑證,登入報表網路傳送暨查詢作業系統辦理。
  2. 參加人辦理前項第一款管理者密碼重設作業,本公司立即將變更後之密碼透過申請寄送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參加人。
  3. 參加人之管理者使用證期共用憑證辦理第一項第三款之憑證效期更新作業,視為該管理者已取得參加人辦理該項作業之授權。
  1. (刪除)
  1. 參加人為證券商者,遇停業/復業/合併/營業讓與時,其本項作業之異動應依下列程序辦理:
    1. 一、受委任參加人於停業證券商停業基準日七日前,檢具函文或簽蓋原留印鑑之「報表網路接收暨查詢作業申請書」,通知本公司停業期間本項作業代理接收及查詢事宜。
    2. 二、復業參加人於復業基準日七日前,檢具函文或簽蓋原留印鑑之「報表網路接收暨查詢作業申請書」,通知本公司復業後本項作業接收及查詢事宜。
    3. 三、合併後存續或新設參加人於合併基準日七日前,檢具函文或簽蓋原留印鑑之「報表網路接收暨查詢作業申請書」及合併前後之報表接收參加人對照表,通知本公司合併後本項作業接收及查詢事宜;存續或新設參加人並應確認已於合併基準日前依第四條第一款完成申請事宜。
    4. 四、營業讓與之受讓參加人於營業讓與基準日七日前,檢具函文或簽蓋原留印鑑之「報表網路接收暨查詢作業申請書」及營業讓與前後之報表接收參加人對照表,通知本公司營業讓與後本項作業接收及查詢事宜;受讓參加人並應確認已於營業讓與基準日前依第四條第一款完成申請事宜。
  1. 參加人辦理第四條第一款、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七條之申請作業,得將簽蓋原留印鑑之「報表網路接收暨查詢作業申請書」先行傳真予本公司核驗後辦理,並應於次月五日前送交正本予本公司留存備查。
  1. 參加人報表檔案之接收作業,除屬證券商總公司統籌收取之總、分公司報表檔案外,應依下列程序辦理:
    1. 一、本公司於每日連線作業結束後,將編製之參加人報表檔案傳送至各參加人指定之電子郵件信箱,並將報表檔案建置於集保網站之報表網路傳送暨查詢作業系統供參加人查詢。
    2. 二、參加人指定接收報表之管理者及使用者應於每一營業日使用指定之憑證,檢視電子郵件信箱接收之報表檔案,並應以媒體儲存報表檔案。
    3. 三、參加人無法接收本公司傳送之報表郵件或接收之報表檔案有誤時,應登入集保網站之報表網路傳送暨查詢作業系統補收報表檔案,或通知本公司查明原因處理。
  1. 證券商總公司統籌收取之總、分公司報表檔案,其接收作業應依下列程序辦理:
    1. 一、本公司於每日連線作業結束後,將編製之證券商總、分公司報表檔案,以指定使用者憑證加密存放於SFTP檔案伺服器,另將報表檔案建置於集保網站之報表網路傳送暨查詢作業系統供該證券商總、分公司使用者查詢。
    2. 二、指定使用者應於每一營業日使用指定使用者憑證,檢視存放於SFTP檔案伺服器之總、分公司報表檔案,並應以媒體儲存報表檔案。
    3. 三、指定使用者無法於SFTP檔案伺服器接收報表檔案時,應由分公司使用者登入報表網路傳送暨查詢作業系統補收報表檔案,或通知本公司查明原因處理。
  1. 參加人可使用帳號、密碼及憑證登入集保網站之報表網路傳送暨查詢作業系統查詢或列印歷史報表資料。
  1. 發行人指定之股務代理機構或本息兌領機構使用報表網路傳送暨查詢作業系統辦理本項作業,準用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辦理。
  2. 發行人因合併、股份轉換而消滅時,本公司於其參加人帳戶註銷後,並辦理其報表網路接收暨查詢作業之移除事宜。
  3. 發行人如須更換其股務代理機構或本息兌領機構,應於更換基準日前檢具函文通知本公司,本公司依其通知並經確認後,於更換基準日辦理其報表網路接收暨查詢之異動設定作業,更換後之股務代理機構或本息兌領機構並應確認已於更換基準日前依第四條第一款完成申請事宜。
  1. 本配合事項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業務操作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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