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帳簿報表網路接收暨查詢作業配合事項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6月27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6月27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140017204號函修正第8條條文、增訂第4條之1、第8條之1條文,自114年6月30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3年9月1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30349108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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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指定之股務代理機構或本息兌領機構使用報表網路傳送暨查詢作業系統辦理本項作業,準用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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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因合併、股份轉換而消滅時,本公司於其參加人帳戶註銷後,並辦理其報表網路接收暨查詢作業之移除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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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如須更換其股務代理機構或本息兌領機構,應於更換基準日前檢具函文通知本公司,本公司依其通知並經確認後,於更換基準日辦理其報表網路接收暨查詢之異動設定作業,更換後之股務代理機構或本息兌領機構並應確認已於更換基準日前依第四條第一款完成申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