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審查費用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首次申請(報)募集案件
20,000元
境外基金申請(報)案件(不含移轉總代理人申請案件)
25,000元
境外基金移轉總代理人申請案件
(a)+(b)
(a)每一申請案審查費用新台幣25,000元
(b)該次申請案基金檔數超過一檔者,自第二檔起每一檔基金加計收新台幣8,000元之審查費用。
申請(報)追加募集案件〈僅適用於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8,000元
註: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傘下之子基金支數為準;系列境外基金,以系列下之各基金支數為準
委員會審查事項
收費標準
申請案例(舉例)
相關變更事項須重新向金管會提出專案申請,或重大變動事項須向金管會申報並取得核准(備)者
(a)申請案件收取審查費用新台幣30,000元整。
(b)「基金檔數」:該次申請基金檔數超過一檔者,如為同一境外基金機構,自第二檔起每一檔基金加計新台幣3,000元之審查費用。
1.原申請之模型及參數設定有變更需重新提出專案申請。
2.變更市場風險衡量措施(如風險值法改為承諾法、承諾法改為風險值法、變更風險值模型之參數等)需向金管會申報者。
3.其他經金管會指示之重大變動事項。
私募境外基金審查費
(本公會會員)
(非本公會會員)
a.每檔基金申報案件
62,500元
b.每檔基金申報案件
(應募人以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符合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四條規定之專業投資機構為限者)
5,000元
12,500元
未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性質之境外基金
費用
每檔基金申報案件
申請項目
a.審查小組審查委員之審查費
b.公會審查作業費
申請以自動化工具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
60,000元
15,000元
申請變更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演算法
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