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事務所受營利事業或其他具有法人資格之團體或機構(下稱受查單位)委託辦理財報簽證或所得稅申報等業務,採電子化方式向本公司函證受查單位集中保管有價證券資料,應依下列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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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計師事務所以網際網路連結至本公司「會計師函證線上申請」網頁填具詢證函及告知聲明後通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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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通知受查單位至「會計師函證線上申請」網頁確認查詢範圍,並授權本公司將查詢報表交付指定之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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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通知會計師事務所依指定之方式進行繳費,經銷帳成功後,本公司即調閱受查單位之有價證券報表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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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調閱完成後,本公司通知會計師事務所登入「會計師函證線上申請」網頁下載相關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