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服務費收費標準 (非現行法規)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5年6月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5年6月8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期結字第105030054 90號函修正發布第4條至第10條條文,實施日期另行公告 (中華民國105 年5月1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 1050015786號函、中華民 國105年5月2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50020848號函辦理 )(中華民國105年6月17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期結字第1050 3006020號函發布自105年6月27日起實施)

異動條文

  1. 結算會員從事期貨交易之結算交割業務,除另有規定外,應依下列規定繳納結算手續費:
    1. 一、費率:
      1. (一)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期貨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電子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金融保險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臺灣50指數期貨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未含金融電子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及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股價指數期貨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台幣捌元整。
      2. (二)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小型期貨契約及以受益憑證為標的之股票期貨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台幣伍元整。
      3. (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電子類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金融保險類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未含金融電子類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及以受益憑證為標的之股票選擇權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台幣肆元整。
      4. (四)利率類期貨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台幣肆元整。
      5. (五)黃金期貨契約及新臺幣計價黃金期貨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臺幣肆元整;黃金選擇權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臺幣貳元整。
      6. (六)以股票為標的之股票選擇權契約及股票期貨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台幣貳元整。
      7. (七)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期貨及選擇權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臺幣玖點陸元整;小型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期貨及選擇權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臺幣貳元整。
      8. (八)東京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期貨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臺幣參點貳元整。
    2. 二、本公司每月底按當月成交契約數計算結算手續費寄發帳單,於次月十日編製手續費款項劃撥轉帳資料交各結算銀行,並委託其將應繳款項自各結算會員自有結算保證金專戶及客戶結算保證金專戶撥轉入本公司銀行專戶。
  1. 結算會員從事期貨交易之結算交割業務,除另有規定外,應依下列規定繳納交割手續費:
    1. 一、費率:
      1. (一)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期貨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電子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金融保險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臺灣50指數期貨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未含金融電子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及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股價指數期貨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台幣捌元整。
      2. (二)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小型期貨契約及以受益憑證為標的之股票期貨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台幣伍元整。
      3. (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電子類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金融保險類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未含金融電子類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及以受益憑證為標的之股票選擇權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台幣肆元整。
      4. (四)利率類期貨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台幣肆元整。
      5. (五)黃金期貨契約及新臺幣計價黃金期貨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臺幣肆元整;黃金選擇權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臺幣貳元整。
      6. (六)以股票為標的之股票選擇權契約及股票期貨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台幣貳元整。
      7. (七)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期貨及選擇權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臺幣玖點陸元整;小型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期貨及選擇權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臺幣貳元整。
      8. (八)東京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期貨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臺幣參點貳元整。
    2. 二、本公司每月底按當月交割契約數計算交割手續費寄發帳單,於次月十日編製手續費款項劃撥轉帳資料交各結算銀行,並委託其將應繳款項自各結算會員自有結算保證金專戶及客戶結算保證金專戶撥轉入本公司銀行專戶。
  1. 期貨商因錯帳而申請部位調整,其結算會員應依下列規定繳納部位調整手續費:
    1. 一、費率:股價指數期貨契約、利率類期貨契約、匯率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金屬商品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股價指數期貨選擇權契約、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股票選擇權契約及股票期貨契約,每一筆調整申請,收取新台幣貳拾伍元整。
    2. 二、本公司每月底按部位調整契約總數計算部位調整手續費寄發帳單,於次月十日編製手續費款項劃撥轉帳資料交各結算銀行,並委託其將應繳款項自受託結算會員客戶結算保證金專戶撥轉入本公司銀行專戶。
  1. 期貨商不具結算會員資格者,因變更結算會員而申請部位移轉,期貨商變更前之受託結算會員應依下列規定繳納部位移轉手續費:
    1. 一、費率:股價指數期貨契約、利率類期貨契約、匯率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金屬商品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股價指數期貨選擇權契約、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股票選擇權契約及股票期貨契約,每一筆移轉申請,收取新台幣貳拾伍元整。
    2. 二、本公司每月底按當月移轉契約總數計算部位移轉手續費寄發帳單,於次月十日編製手續費款項劃撥轉帳資料交各結算銀行,並委託其將應繳款項自受託結算會員客戶結算保證金專戶撥轉入本公司銀行專戶。
  1. 期貨商不具結算會員資格者,遇有被結算會員了結部位,並受結算會員依相關規定所為之部位移轉時,期貨商之受託結算會員應依下列規定繳納部位移轉手續費:
    1. 一、費率:股價指數期貨契約、利率類期貨契約、匯率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金屬商品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股價指數期貨選擇權契約、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股票選擇權契約及股票期貨契約,每一筆移轉申請,收取新台幣貳拾伍元整。
    2. 二、本公司每月底按當月移轉契約總數計算部位移轉手續費寄發帳單,於次月十日編製手續費款項劃撥轉帳資料交各結算銀行,並委託其將應繳款項自受託結算會員客戶結算保證金專戶撥轉入本公司銀行專戶。
  1. 期貨商不具結算會員資格者,遇有破產、解散、停業或依法令應停止收受委託人訂單、並受本公司依相關規定所為之部位移轉時,期貨商之受託結算會員應依下列規定繳納部位移轉手續費:
    1. 一、費率:股價指數期貨契約、利率類期貨契約、匯率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金屬商品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股價指數期貨選擇權契約、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股票選擇權契約及股票期貨契約,每一筆移轉申請,收取新台幣貳拾伍元整。
    2. 二、本公司每月底按當月移轉契約總數計算部位移轉手續費寄發帳單,於次月十日編製手續費款項劃撥轉帳資料交各結算銀行,並委託其將應繳款項自受託結算會員客戶結算保證金專戶撥轉入本公司銀行專戶。
  1. 結算會員遇有破產、解散、停業、依法令應停止收受委託人訂單或不履行結算交割義務,並受本公司依相關規定所為之部位移轉時,應依下列規定繳納部位移轉手續費:
    1. 一、費率:股價指數期貨契約、利率類期貨契約、匯率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金屬商品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股價指數期貨選擇權契約、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股票選擇權契約及股票期貨契約,每一筆移轉申請,收取新台幣貳拾伍元整。
    2. 二、本公司每月底按當月移轉契約總數計算部位移轉手續費寄發帳單,於次月十日編製手續費款項劃撥轉帳資料交各結算銀行,並委託其將應繳款項自各繳費者自有結算保證金專戶及客戶結算保證金專戶撥轉入本公司銀行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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