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服務費收費標準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5年6月8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結算會員遇有破產、解散、停業、依法令應停止收受委託人訂單或不履行結算交割義務,並受本公司依相關規定所為之部位移轉時,應依下列規定繳納部位移轉手續費:
    1. 一、費率:股價指數期貨契約、利率類期貨契約、匯率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金屬商品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股價指數期貨選擇權契約、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股票選擇權契約及股票期貨契約,每一筆移轉申請,收取新台幣貳拾伍元整。
    2. 二、本公司每月底按當月移轉契約總數計算部位移轉手續費寄發帳單,於次月十日編製手續費款項劃撥轉帳資料交各結算銀行,並委託其將應繳款項自各繳費者自有結算保證金專戶及客戶結算保證金專戶撥轉入本公司銀行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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