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貨契約最後結算價計算方式說明 |
發佈日期 | 民國103年4月25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3年4月25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期結字第10303004 150號函修正發布第2點;增訂第2點之1、第2點之2,並自即日起實施 ( 中華民國103年4月2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30011127號 函)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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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結算價之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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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貨契約之最後結算價,以到期日證券市場當日交易時間收盤前六十分鐘內標的證券成交價之算術平均價訂之;股票期貨契約到期日遇標的證券停止交易者,其最後結算價之計算,以停止交易日前一營業日之價格替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