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未含金融電子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交易規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7年3月3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7年3月31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0700009 780號函修正發布第4條、第8條、第9條、第11條、第13條、第15條至第19 條條文,實施日期另行公告 (中華民國107年3月2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管證期字第1070305189號函辦理)(中華民國107年5月25日臺灣期貨交易 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0702007780號函發布實施日期為107年7月2日 )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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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商自行或受託買賣本契約,每一筆買賣申報數量,以一百個契約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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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買賣申報數量限制,得由本公司視市場交易狀況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