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3年5月29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本規則所稱業務員,指為期貨信託事業從事下列業務之人員:
    一、辦理受益憑證之募集發行及銷售。
    二、期貨交易及相關投資之研究分析。
    三、基金之經營管理。
    四、執行基金之交易及投資。
    五、內部稽核。
    六、主辦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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