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3年5月29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期貨信託事業應至少設置研究分析、財務會計及內部稽核部門。
    期貨信託事業應依事業規模、業務情況及內部控制之管理需要,配置適
    足、適任且符合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所定資格條件之經理人、部門主
    管及業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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