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短期票券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8月2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4年8月28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固業字第10 40021336號函修正發布第 9條、第11條、第13條、第14條、第36條、第 37條、第48條之1、第63條之1、第64條、第74條、第78條條文及第五章 章名,並自104年8月31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104年8月20日中央銀行臺央 外柒字第1040035721號函、中華民國104年8月2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管銀票字第10400203040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票券商、清算交割銀行、投資人及外國保管、劃撥或結算機構設定禁止交割之短期票券屆票載到期日仍未辦理解除作業者,本公司於票載到期日逕行辦理兌償,並依執行機關或主管機關指示,辦理後續款項解交或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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