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11月2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應經主管機關核准。
  2. 前項所稱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指證券商與其客戶、其他證券商或證券金融事業借入或出借有價證券,並約定以同種類、同數量有價證券返還之業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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