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95年2月2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5年2月23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095 0004213號公告修正發布第31條、第46條;增訂第31條之1、第31條之2 ,並自公告日起實施;民國 95年2月20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 管證2字第0950000801號函及94年9月26日金管證二字第0940125727號函 准予備查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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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證券商辦理結構型商品交易業務,於計算商品收益、解約或到期結算時,不得有影響市場價格公平性,及損及投資人權益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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