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商業會計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3年6月18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40條 (電子方式使用辦法)
  1. 商業得使用電子方式處理全部或部分會計資料;其有關內部控制、輸入資料之授權與簽章方式、會計資料之儲存、保管、更正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 採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者,得不適用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及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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