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商業會計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3年6月18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15條 (會計憑證之分類)
  1. 商業會計憑證分下列二類:
    1. 一、原始憑證:證明會計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憑證。
    2. 二、記帳憑證:證明處理會計事項人員之責任,而為記帳所根據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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