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商業會計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3年6月18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14條 (會計憑證)
  1. 會計事項之發生,均應取得、給予或自行編製足以證明之會計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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