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暨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管理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01年1月3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1年1月30日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期商字第10100003 4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條至第14條、第16條條文(中華民國101年1月 16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00065090號函准予備查 )( 原名稱: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暨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 宣傳資料及廣告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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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金融服務業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辦法、期貨商管理規則第六條第三項、期貨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第十三條第一項、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