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股份有限公司具控制能力法人股東行使權利及參與議決規範」參考範例 EN
發佈日期 民國99年11月10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9條 (內線交易之禁止)
  1. 具控制能力法人股東及其代表人、代表人之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之股份,獲悉公司有重大影響股票價格之消息時,在該消息未公開前或公開後十八小時內,不得對本公司上市上櫃之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買入或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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