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及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發佈日期 民國105年6月29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債券成分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買回受益憑證註銷作業,依下列程序辦理:
    1. 一、投信事業完成複審後,應於受益憑證註銷日前一營業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使用本公司連線電腦操作「ETF 登錄暨帳簿劃撥交付/註銷申請」交易(交易代號 A88,交付方式2:現金交付/債券交付,申請種類3:買回),向本公司提出受益憑證註銷申請,並操作「ETF 撥付媒體資料維護」交易(交易代號 A84)或「ETF 撥付媒體資料傳送」交易(交易代號A84S),將註銷債券成分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名冊之電腦媒體傳送至本公司。
    2. 二、投信事業應將申請債券成分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之註銷數額通知其保管機構,保管機構應於受益憑證註銷日前一營業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使用本公司連線電腦操作「ETF 申購/買回數額覆核」交易(交易代號 A69,申請種類3:買回),將確認數額資料通知本公司。
    3. 三、本公司審核投信事業申請註銷數額,與保管機構確認數額無誤後,於受益憑證註銷當日自證券商保管劃撥帳戶自有帳或客戶帳辦理債券成分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餘額之扣帳;審核不符時則通知投信事業查明原因處理。
    4. 四、本公司於受益憑證註銷日編製「ETF受益憑證撥付清冊」(STN17)交付投信事業。
    5. 五、證券商得使用本公司連線電腦操作「ETF 異動明細資料查詢」交易(交易代號 346,查詢類別2)列印「ETF 撥付明細資料查詢單」,查詢當日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申請買回註銷之明細資料。
    6. 六、本公司於受益憑證註銷當日編製有價證券異動餘額表通知投信事業與前述文件辦理餘額確認無誤後留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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