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固定收益證券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發佈日期 民國106年6月29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6年6月29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060 012641號函修正發布第2條、第3條、第7條、第9條、第10條至第10條之 2、第12條、第17條、第19條、第21條至第24條、第34條之1、第37條之 1、第39條、第40條之 1、第41條、第44條、第45條之1、第46條、第50 條、第50條之1、第53條;增訂第48條之2條文,自106年7月3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106年6月16日司法院院臺廳民三字第1060016397號令辦理)(中 華民國106年6月2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060020593號函 辦理)

所有條文

  1. 本配合事項所稱固定收益證券,謂以新台幣計價之公司債、金融債券、屬債權型之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地方政府發行之債券、外國發行人在國內發行之債券、分割之本金及利息公債、公開發行公司於海外發行以人民幣計價且非屬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稱櫃買中心)上櫃標的之公司債(以下稱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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