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開放式受益憑證無實體發行帳簿劃撥暨款項收付作業配合事項 |
| 發佈日期 | 民國107年9月13日 |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7年9月13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基國字第107001912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23條,自107年9月17日上線實施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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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信事業應將登錄專戶下「證券所有人明細」、「代保管明細」、「現股設質明細」等下列相關資料通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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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姓名或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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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或扣繳單位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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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身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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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生或設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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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國籍或註冊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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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受益憑證數額及其他必要記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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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現股設質明細」應另登載質權人之姓名或名稱、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或扣繳單位統一編號及質權設定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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