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01年10月16日
沿革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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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或證券經紀商辦理以信託方式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除應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全權委託管理辦法、證券交易法令、期貨交易法令辦理外,並應遵守信託法、信託業法、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管理辦法、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操作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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