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發佈日期 民國100年12月2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6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法字第1001000 8390號令修正發布第10條至第13條、第22條、第24條之格式 A、格式一 ~格式四、格式五-三、格式五-九之一、格式五-九之二、格式五- 十一、格式五-二十九、格式六-五之一~格式六-五之三;增訂第26 條之1條文,並自102年1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101年6月25日行政院院臺 規字第 1010134960號公告第2條第2項第8款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 101年7月1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管轄)

所有條文

  1. 財務報表之名稱及格式如下:
    1. 一、資產負債表。(格式一)
    2. 二、綜合損益表。(格式二)
    3. 三、權益變動表。(格式三)
    4. 四、現金流量表。(格式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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