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金融控股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 發佈日期 | 民國106年9月13日 |
| 沿革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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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之董事宜依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規定於新任時或任期中持續參加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所指定機構舉辦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會計、法務、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或企業社會責任等進修課程,並責成各階層員工加強專業及法律知識。
| 法規名稱 | 金融控股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 發佈日期 | 民國106年9月13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