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91.11.08訂定)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94年12月26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4年12月26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六字第09400060 87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第4條、第6條、第12條、第13條、第14條、第1 9條、第20條、第27條、第29條;增訂第18條之1;刪除第18條條文;並 自95年1月1日施行 |
所有條文
-
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中須以公平價值表達或揭露之重要資產、負債及權益項目,應依審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二號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