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1年7月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1年7月6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01002987 4 號令修正發布第1條、第2條、第3條、第5條、第6條、第7條、第12條 、第22條、第23條、第25條、第26條;增訂第26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1. 公開發行公司辦理資金貸與、為他人背書保證者,應依本準則規定辦理。但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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