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94年12月19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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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發行公司自行檢查內部控制制度之結果,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是否能合理確保下列事項,分為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或有重大缺失之內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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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會及總經理知悉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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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財務報導係屬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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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已遵循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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