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94年12月19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4年12月19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稽字第09400059 20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第3條、第5條至第8條、第11條、第13條至第17 條、第21條、第22條、第24條、第31條、第32條、第37條、第39條、第 40條至第42條條文及第四章章名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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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發行公司內部稽核人員應持續進修並參加本會認定機構所舉辦之內部稽核講習,以提昇稽核品質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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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內部稽核講習之內容,應包括各項專業課程、電腦稽核及法律常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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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進修時數之規定,由本會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