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3年6月4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66條 (提起訴訟)
  1. 股東得以書面請求監察人為特殊目的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
  2. 監察人自有前項之請求三十日內不提起訴訟時,股東得為公司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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