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3年6月4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51條 (特殊目的信託契約終止事由)
  1. 特殊目的信託契約因下列事由而終止:
    1. 一、信託法第六十二條所定之事由發生時。
    2. 二、受益人會議之決議。
    3. 三、法院所為終止特殊目的信託契約之裁判。
    4. 四、其他主管機關基於保障受益人權益所定之事由發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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