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附認股權公司債(特別股)及認股權憑證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發佈日期 民國100年12月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0年12月5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000 196484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7條、第13條、第14條、第16條至第19條、第 21條至第27條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

所有條文

  1. 參加人審核發行人申請資料無誤後,操作「存券領回代轉」交易(交易代號 127,交易類別 7:轉(交)換債、附認股權公司債、認股權憑證註銷),將申請資料通知本公司,申請書一聯由發行人收執,一聯由參加人併同核符後之「存券領回代轉清冊(代領回清冊)」自行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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