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交易糾紛調處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01年9月14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本會應設置調處人辦理下列調處事項:
    1. 一、會員間因期貨交易所生之爭議。
    2. 二、會員與期貨交易人、基金受益人、委任人或交易相對人因期貨相關業務所生之爭議。
    3. 三、會員與保管機構、銷售機構、保證機構或業務所需之相關機構因期貨相關業務所生之爭議。
    4. 四、會員與期貨交易所或期貨結算機構因期貨交易或結算所生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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