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全權委託投資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5年11月4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5年11月4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050 024814號函修正發布第 2條至第11條、第13條至第16條、第18條、第19 條、第21條至第23條;增訂第6條之1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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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增資認股之有價證券限制上市(櫃)交易者,全權委託投資股東之現金增資認股作業,可依本配合事項第十五條規定辦理,惟其有償認購有價證券之發放,應由發行人分別通知全權委託投資股東及其各保管機構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