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辦理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交付作業配合事項
發佈日期 民國102年12月6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登錄專戶之有價證券所有人委託他人賣出轉出作業,依下列規定辦理:
    1. 一、有價證券所有人檢具原留存印鑑及相關證明文件,填具「委託他人賣出轉出申請/撤銷申請書」,向發行人申請辦理轉帳作業。
    2. 二、發行人審核無誤後,透過連線電腦操作「委託他人賣出轉出申請/撤銷」交易(交易代號 678)通知本公司,並於交易完成後,將申請書乙聯交該證券所有人,俾其委託受託人賣出。
    3. 三、本公司接獲前款通知,及受託人之證券商操作「受託他人賣出轉入申請」交易(交易代號 378)之通知,經比對成交資料無誤後,即將存券由「登錄專戶」撥入受託人之保管劃撥帳戶。
  2. 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項下「一般保管帳戶」之有價證券所有人辦理委託他人賣出轉出作業時,應檢具證券存摺,並依前項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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