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辦理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交付作業配合事項
發佈日期 民國101年8月23日
沿革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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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行人依規定買回其股份作為庫藏股時,應透過連線電腦操作「開戶基本資料建檔」交易(交易代號 140),設置「庫藏股專戶」(帳號3XXX6666666 ,戶別:66),憑以辦理股份轉讓及註銷股份等相關帳簿劃撥作業;發行人於本公司設置「庫藏股專戶」後,應向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戶別:60),憑以辦理帳簿劃撥交割作業。
  2. 發行人依其發行辦法規定收回/收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時,應依前項規定操作交易設置「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收買專戶」,憑以辦理股份註銷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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