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辦理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交付作業配合事項 |
| 發佈日期 | 民國101年8月23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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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於發行人辦理有價證券信託帳簿劃撥作業時,委託人及受託人應向發行人申請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一般保管帳戶」,憑以辦理相關作業;但受託人為信託業受託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信託者,得以其開立於參加人之保管劃撥帳戶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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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辦理有價證券信託開戶及帳簿劃撥作業,應依本公司「辦理有價證券信託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