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辦理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交付作業配合事項
發佈日期 民國96年1月1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6年1月12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股字第09600 03700號公告修正發布第6條、第18條、第21條至第23條、第27條至第30 條、第 32條、第34條及第6章章名;增訂第17條之1、第21條之1、第27 條之 1、第28條之1、第48條之1、第48條之2、第50條之1條文;並自96 年 2月26日起實施

所有條文

  1. 發行人發生下列情事,經本公司通知未於期限改善者,本公司得依規定終止有價證券之登錄:
    1. 一、發行人不符合第二章申請條件者。
    2. 二、藉詞拒絕、推諉受查或不提出相關資料供查核者。
    3. 三、違反法令章則及本公司開戶契約書之相關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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