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辦理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交付作業配合事項
發佈日期 民國96年1月1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6年1月12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股字第09600 03700號公告修正發布第6條、第18條、第21條至第23條、第27條至第30 條、第 32條、第34條及第6章章名;增訂第17條之1、第21條之1、第27 條之 1、第28條之1、第48條之1、第48條之2、第50條之1條文;並自96 年 2月26日起實施

所有條文

  1. 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一般保管帳戶」之有價證券所有人申請辦理私人間直接讓受、繼承及贈與等作業時,應檢具證券存摺、原留存印鑑及相關證明文件,填具「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轉帳申請書」乙式二聯,向發行人申請辦理帳簿劃撥轉帳作業。
  2. 發行人審核無誤後,透過連線電腦操作「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轉帳」交易(交易代號 A53)通知本公司,並於交易完成後將申請書乙聯交還有價證券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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