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辦理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交付作業配合事項 |
發佈日期 | 民國96年1月12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6年1月12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股字第09600 03700號公告修正發布第6條、第18條、第21條至第23條、第27條至第30 條、第 32條、第34條及第6章章名;增訂第17條之1、第21條之1、第27 條之 1、第28條之1、第48條之1、第48條之2、第50條之1條文;並自96 年 2月26日起實施 |
所有條文
-
發行人辦理下列事項應比照本公司「辦理帳簿劃撥配發有價證券作業配合事項」規定程序辦理。
-
一、發行人以帳簿劃撥交付增資新股電腦媒體之保管劃撥帳戶歸戶原則、註記事項及逐戶配發零股歸戶作業。
-
二、帳簿劃撥交付有價證券之更正作業與限制一定期間不得轉讓之凍結及解除凍結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