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辦理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交付作業配合事項
發佈日期 民國96年1月1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6年1月12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股字第09600 03700號公告修正發布第6條、第18條、第21條至第23條、第27條至第30 條、第 32條、第34條及第6章章名;增訂第17條之1、第21條之1、第27 條之 1、第28條之1、第48條之1、第48條之2、第50條之1條文;並自96 年 2月26日起實施

所有條文

  1. 本公司審核帳簿劃撥交付資料無誤後,於發行人指定帳簿劃撥交付日,將有價證券撥入客戶於參加人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或參加人之「綜合信託專戶」,並通知各該參加人,由各該參加人於其客戶帳簿為必要之登載;未撥入參加人客戶帳簿者,應撥入發行人之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完成帳簿劃撥交付。
  2. 前項屬「登錄專戶」下「證券所有人明細」之有價證券所有人於最後過戶日已開立存有該有價證券餘額之保管劃撥帳戶者,本公司將該交付數額撥入「登錄專戶」之「待交付帳戶」並通知發行人,發行人得透過連線電腦操作「待交付帳戶明細資料查詢」交易(交易代號: K72),查詢待交付帳戶之明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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