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辦理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交付作業配合事項
發佈日期 民國96年1月1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6年1月12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股字第09600 03700號公告修正發布第6條、第18條、第21條至第23條、第27條至第30 條、第 32條、第34條及第6章章名;增訂第17條之1、第21條之1、第27 條之 1、第28條之1、第48條之1、第48條之2、第50條之1條文;並自96 年 2月26日起實施

所有條文

  1. 發行人依規定買回其股份時,應透過連線電腦操作「開戶基本資料建檔」交易(交易代號 140),設置「庫藏股專戶」(帳號 3XXX6666666,戶別:66),憑以辦理股份轉讓及註銷股份等相關帳簿劃撥作業;發行人於本公司設置「庫藏股專戶」後,應向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戶別:60),憑以辦理帳簿劃撥交割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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