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5月1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5月14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0 701005502號公告修正發布第14條附表一「財務業務重大事件檢查表(簡式 )」及附表一之一「財務業務重大事件檢查表(詳式)」

所有條文

  1. 發行人申請其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登錄買賣者(以下簡稱興櫃股票),應依本準則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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