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3年6月3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3年6月30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0 30015789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2條、第7條、第13條、第15條、第22條、 第23條、第29條之 1、第31條、第32條、第40條、第47條、第48條;增 訂33條之1條文;並自103年7月1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103年6月23日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30013702號函備查)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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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準則所稱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