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
發佈日期 民國98年4月8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承銷商輔導外國發行人初次來臺參與發行臺灣存託憑證,其發行價格之
    訂定應參考該臺灣存託憑證所表彰之原有價證券於國外掛牌市場之發行
    慣例,並考量每單位臺灣存託憑證所表彰原有價證券之數額及原有價證
    券所用於報價之外幣與新臺幣間之匯率。
    前項發行價格之訂定方式應列明於申請發行時之公開說明書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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