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交易之具體認定標準及作業程序
發佈日期 民國9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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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標的證券經審核有股權或受益權過度集中之情事者,將俟該上市公司、外國發行人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檢具其已無股權或受益權過度集中之資料報本公司後,再重新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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